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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呈现多元化
传统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是经济因素。近几年来,引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则由原来的单一化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思想斗争激烈,心理受到强烈刺激,情绪极不稳定,因此,一点小小的理由都可能成为诱发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直接原因。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许多直接诱发交通肇事逃逸的各种“理由”,仍然直接或间接与经济因素有关。因此,我们认为,虽然目前引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呈多元化趋势,但经济因素仍然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高发的最根本的原因。就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整体而言,经济因素起决定性作用,而就某一个具体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来看,则各种因素都可能成为引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直接原因。
(二)智能型交通肇事逃逸案日益增多
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多数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都属于单纯型逃逸案件,也就是在逃逸的过程中,只是单纯的逃逸,无其他行为方式,并没有改变交通事故现场,也没有运用什么手段和计策,所以比较容易判断事件的性质,因果关系也不复杂,因而容易破案。而近几年来,情况日益复杂,智能型交通肇事逃逸案日益增多。在逃逸过程中有的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痕迹;有的伪造事故现场、制造假象;有的整修车辆:有的制造假证据等。这些都加大了查缉的难度,甚至使一些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无法查缉,成为悬案。
(三)非职业驾驶人发生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日益增多
近几年来,驾驶人员的结构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尤其非职业驾驶人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些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诸如驾驶技能不高、身份特殊、私家车、手续不全、“五小”车辆、无牌无证等,既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也极易导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
(四)光天化日下肇事逃逸的时有发生
按照过去一般的思维,之所以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环境隐蔽、地点偏僻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而近几年来,各地不断发生在光天化日下肇事逃逸的案件,有的甚至在城区繁华街道强行逃逸,以致引发重大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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