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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产生的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源于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公司受到损害。并不是说执行职务时,在任何情况下形成的损失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条重要的界限,必须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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