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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董某等20人成立了一家旨在提供IT服务的公司,选举董某等5人为董事会成员。由于未达到预期的经营效益,董某等5位董事会成员在未经另外15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抽出一半资金转向投入房产中介业务。事后,有10名共占40%股份的股东表示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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