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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询问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询问的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询问,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的一项公安业务工作,主要是指依法对交通事故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查证,以及对直接或间接了解交通事故情况的人员所作的调查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事故中大多数案件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对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询问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进行。对于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使用“询问查证”来调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而不是“讯问查证”,这就使得询问的概念不同于以往,询问的对象明显包括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交通肇事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中引人注目的变化,也是法制建设中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对交通肇事人进行询问时,必须依法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能态度僵硬、严词训斥,只能怀着解决疑问、摸清事实的态度,使用尊重人的尊严的语态来进行询问查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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