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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做

                                   刚刚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做
    明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常常考虑的是:“我应当在刚刚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做?”我们经常在回答刚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咨询的时候叮嘱他: “你一定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
我们这样说的理由有二:一、交警并非神仙,他做出事实判断有赖于证据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现场就是保护自己不被冤屈。二、法律规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是当事人的义务。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
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
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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