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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性质与管理
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3部分构成:①合伙人的出资。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人出资和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为合伙企业财产。它属于合伙人共同拥有,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①外部转让。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②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这种合伙企业内部转让,不以其他合伙人同意为条件,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生效。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发生存在两个前提:一是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没有约定的转让条件、转让范围的限制。也就是说,“合伙协议”没有“另有约定”或者另外的限制,如有另外约定或者限制,则应依约定或限制办理。二是优先购买的前提是同等条件。同等的条件,主要是指购买的价格条件,当然也包括其他条件。
③合伙财产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合伙企业财产受让人的法律地位。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例3.2】 甲、乙、丙3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则丙( )o
A.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只需要在转让前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参考解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本题的答案应该是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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