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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当赔偿租车费损失?

                                   是否应当赔偿租车费损失?
    受害人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损坏后,在修车期间受害人有时会租用其他车辆代替受损车辆,由此产生租车费用。一般情况下,在修车期间受害人没有必要专门另租车辆来使用,因为通常维修车辆的天数不多,不会妨碍受害人出行,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确有租车必要,否则在修车期间的租车费用应属于一种人为扩大的损失,无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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