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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主要表现为修车费和车辆贬值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5条规定:“对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直接损失代表着财产本身的价值减少,一般采用全部赔偿原则,这样能更好地弥补当事人的基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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