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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见,精神损害后果必须严重才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如果说只要有精神损害,就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不仅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宗旨,还会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滥用。一般来说,只要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无论伤残等级如何,受害人所受的精神损害就是严重的精神损害;对于受害人没有死亡,也没有伤残的,是否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受害人受到什么样的损害、是否住院、住院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到受害人饮食起居、病历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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