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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不以已经存在的债权为前提,而是对将来发生的债作担保。根据《物权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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