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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垫付医疗费,能否索回?
【案例】
周某与吴某是邻居,两家的关系也很好。一日,周某夫妇外出办事,将7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家中。孩子在家待不住,便跑到院里与其他小朋友玩耍,不慎摔伤。天黑时,其他小朋友都巳回家,独留周某的儿子在院里哭泣。此时,恰好吴某下班回家,于是他急忙将周某的儿子送去医院包扎伤口,花去医疗费用1000元。回家后,吴某要求周某夫妇支付其垫付的医疗费用。请问,替别人的孩子垫付的医疗费能向其父母索回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吴某因周某的儿子摔伤,无人管理,于是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吴某为了避免周某儿子受到更大的伤害,将其送往医院并为其垫付的医疗费用,作为其受益人的父母周某夫妇应当给予偿付。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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