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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银行失误而多给顾客钱,需要返还吗?

                         ★因银行失误而多给顾客钱,需要返还吗?
【案例】
   段某去银行取钱,回来后发现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多给了5000元。段某很高兴,便将这5000元投入股市,获利800元。2个月后,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段某要求其退回多给的5000元及炒股所得收益,段某不同意。段某
应返还银行多给的钱吗?
【法律解析】
    段某应当退回银行多给的钱及利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的范围取决于受益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善意的返还范围仅以现存利益为限,而恶意受益人不论所受利益是否存在,一概要将所受利益返还。本案中的段某显然属于恶意受益人,应当退还银行多给的钱。另外,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
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段某不但应退还银行的本金,还应当包括它所产生的利息。段某利用银行多给的钱投资股市所得的收益,也应依法予以收缴。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三十一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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