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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却伤了自己,能否找受益人索赔?
【案例】
大学生陆某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位老人晕倒在路边,他二话没说,背起老人就往医院跑。到了医院门口,由于体力不支,在上台阶的时候摔倒了,造成膝盖骨破裂,而老人经医生诊断并无大碍。陆某在医院治疗半月有余,花去医疗费用数万元。作为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数万元的花费让其难以承受。
请问,陆某是否可以要求老人承担自己的部分医疗费用呢?
【法律解析】
陆某可以要求老人勇啦自己部分医疗费用。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虽然陆某与老人并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但造成的损伤是因老人引起的。陆某完全是出于好意而自愿帮助老人才受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
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因没有第三人对陆某造成损害,所以应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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