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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

                                     ★什么是无因管理?
案例】
    2009年4月的一天,农民谢某发现一头怀胎的母牛躺在自家田地里。他叫来同村人辨认,都说不是自家的。于是,谢某把牛拴在自家院内,继续打听牛主人。母牛分娩时,出现了难产,谢某于是请来兽医,经诊治后,母牛顺利生下一牛犊。半年以后,邻村村民老侯来到谢某家,说此牛是自己的,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出示了相关证明。谢某提出,自己在饲养过程中支出饲料费和医疗费共计300元,要求老侯给予补偿。老侯强调此牛是由于偷盗而丢失,表示可以补偿150元的饲料费,但是150元的医疗费不能补偿,因为谢某用的饲
料太过精细,如果在自己的家中,母牛就不会发生难产。
【法律解析】
    本案涉及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一定服务的行为,其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一方为管理人,接受管理而受益的一方为本人或受益人。谢某捡到母牛喂养照顾的行为属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行为发生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管理期间所获利益应交付给本人。同时,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给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利息。因此,本案中,老侯应支付谢某母亲的饲料费、医疗费300元。
【法条衔接】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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