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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集体财产的怎么办?

                                ★损坏集体财产的怎么办?
【案倒】
   某村的两条道路的交叉口有一座小石桥,桥原宽为1.6米。由于原桥面宽度不足,经大家商议,决定将桥加宽至2.6米,以方便大家出入。但是路西居住的吴某认为不应将桥加宽,多次趁人不备时将桥毁坏。那么,村民有权要求吴某赔偿损失吗?
【法律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石桥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村民可以要求昊某将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条衔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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