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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侵权之诉与合同之诉问题
当事人作为乘客受伤,是按侵权之诉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是按合同纠纷提起合同之诉赔偿呢?在我们的实践中,按以下两种方式来处理上述问题:
一,当事人既是乘客又是第三者时
当事人既是乘客又是第三者时,先看对方肇事车辆是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如已购买且保险金额足够赔偿,同时对方车辆又有责任的,直接起诉对方肇事车辆。如对方肇事车辆保险不足或没有责任的,按合同之诉起诉本车或侵权之诉连带起诉本车及第三者车。
二、当事人只是乘客时
车方有责任的,按侵权之诉起诉,可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车方没有责任时,按违约之诉起诉车方,要求合同赔偿,不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处理过的最为离奇的一个案件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车方无任何过错,乘客(伤者×x×)无任何过错,双方均无责任。原因是乘客在下车时摔倒,车方与伤者各执一词,交警没有办法证明伤者是下车时摔倒或是下车后摔倒,于是出了一份离奇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车方获此认定书后,拒绝交警橱解,于是起诉至法院。我们按合同之诉代理伤者起诉,车方就医药费提出反诉,最后法院判定我方全部胜诉,车方反诉凇I驳回。
《合同法》第302条是有关合同之诉的重要规定,在责任不明且侵权与合同之诉重合时,选择侵权之诉往往会按同等责任处理,选择合同之诉则会按车方全责处理。
当事人在遇到侵权之诉与合同之诉重合时,应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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