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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者趁机要挟,非法侵占怎么办?
【案例】
胡某工作途中丢失一个重要的皮包,内有身份证和一堆文件外,还有1 000美元和一个5万元人民币的存折。不久,孙某将包送上门来,开出条件要求支付500美元酬劳。胡某把价砍到200美元,孙某不乐意,威胁不给钱就不还包。这种情况下,胡某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本案中,拾得人孙某索要的报酬明显超出合理必要的范围,并在商谈未果的情况下,拒绝返还拾得物,已经构成非法侵占。因此失主胡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并且可以拒绝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入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
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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